您的位置:盐亭县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预决算信息 >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 司法局 
盐亭县司法局富驿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发布时间: 2017-12-26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增强公德意识,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1221日,富驿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辖区内12名社区矫正人员到富驿镇加油站附近参加公益劳动。

今年以来,司法所把参加公益劳动、参与社会管理与思想汇报等矫正措施紧紧地结合起来,以多种形式鼓励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生活信心。劳动中,社区服刑人员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对加油站附近进行清扫,将地面上的落叶、垃圾、杂草清除的干干净净,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得到当地老百姓的赞扬和认可。

通过组织公益劳动,让社区服刑人员亲身参与美化环境的活动,能够更大程度上激发他们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从而有利于他们树立自觉改造、自我改造的信心,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