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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盐亭县残联财政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10-27

一、盐亭县残疾人联合会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组成

盐亭县残疾人联合会是由全县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残疾人事业团体,简称盐亭县残联,1998年成立,机关设二股一室(包括机关办公室、康复股、组织宣传股),下设盐亭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机构职能

县残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开展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体活动、用品用具供应、残疾预防;承担县政府、残工委日常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领域:

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环境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法制建设等。

1、康复:主要工作包括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广泛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针对残疾人的迫切需要,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为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等;提供残疾人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增强能力;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和安全意识。

2、教育:主要工作包括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普通教育,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特殊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教育,采取减免有关费用、提供助学金、动员社会力量等多种形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

3、劳动就业:主要工作包括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做好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工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服务;做好《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依法确认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

4、扶贫:主要工作包括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推行小额信贷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

5、社会保障:主要工作包括将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范畴,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通过专项社会保障措施和各种社会救助活动,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

6、文化体育:主要工作包括社会公众文化场所对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增进残疾人与社会的理解和沟通。

7、法制建设:主要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各级政府普遍制定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开展执法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组织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开展残疾人自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

9、社区残疾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权益保障等服务。

10、环境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残疾人事业,倡导和谐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培育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贯彻实施无障碍设计规范,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方便残疾人出行和使用公共设施;通过为影视剧等加配字幕,增加盲人有声读物或场所等措施,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获取信息和与社会其它成员交流提供便利。

(三)人员概况。

机关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工作人员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聘用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县残疾人工作认真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全面落实中、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量体裁衣”为总揽,以“十大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创新残疾人工作机制体制,着力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以维系残疾人基本生存的康复、托养服务为基础,以帮助残疾人提升素质、改善生活为核心内容的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服务为重点,以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法律维权、无障碍服务为保障的服务体系,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确保全县残疾人事业在“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快推进“量服”进程,提升精准实效性。

深入贯彻省残联《关于贯彻落实好省委十届四、六、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量服”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残联《关于进一步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县实际,进一步深化量服四大机制,力求实现精准入户、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2016年,全县入库残疾人数不少于26,456人,手机录入率和持证残疾人量服覆盖率达98%,入户调研精准度、一人一策服务精准度、精准监督精准度大90%以上。建立量服典型案例征集常态机制,开展量服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依托美丽新村、扶贫新村及大群团建设,深入开展量服示范乡镇、村(社区)创建工作,高规格打造一批量服示范单位。

(二)加快实施民生实事,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1、聚力精准脱贫。把精准施策、精准推进、精准脱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五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持续推进,绝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一是建档立卡定贫。主动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数据库,确保贫困残疾人及时入库、脱贫的残疾人及时退出,做到不漏一户、不差一人。二是发展产业扶贫。通过创办残疾人扶贫基地、政策引导等多种措施,积极扶持发展种、养、手工、加工等适销对路的产业,使残疾人自食其力,通过自身的劳动实现脱贫。三是开展培训助贫。按照分级培训、分类培训的办法,努力争取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对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培训力度,争取让每一户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掌握实用技术,增强脱贫能力。开展温暖万家行暖冬行动活动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700人,完成扶持668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552人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任务。

2、致力社会保障。落实好残疾人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全覆盖,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三项保障政策。及时兑现三项补贴,落实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对象)、资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970人、资助残疾人贫困对象贫困补贴552人。落实好居家托养就业年龄段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169人任务。要积极推进政策创新,提标扩面,让更多的残疾人有获得感。

3、助力教育资助。继续资助考上大中专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继续关爱留守残疾儿童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确保困难残疾学生都能得到资助和关爱。积极引进社会资源,推进特教工作,重点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进行教育康复救助。

4、扩大就业创业。协同地税部门,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在当年征收的残保金中,按比例安排资金扶持3,520名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对418名贫困残疾人实行居家灵活就业直接补贴。要积极争取政府公益性岗位拿出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要组织残疾人参加岗位招聘活动,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实名制培训3,520人次。研究制定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创业给予必要的信贷、资金、技术、信息扶持。要加大扶贫基地建设力度,新建基地2个,重点扶持盲人按摩、电商、农村种养殖业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三大行业,力争新安置、带动残疾人100人。

5、着力康复救助。全面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为每名残疾儿童建立康复需求档案,为606岁残疾儿童实施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完成32例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6例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169名(智力、精神)三级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对10名精神病患者实施服药补贴制度。资助一个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继续开展了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我县凡是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全部给予了免费复明手术

6、扩面辅具适配。2016年着力脱贫兜底,为540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

7、实施危房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3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建。协同住建部门,帮助全县农村持证残疾人家庭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进行危房改造。重点对扶贫对象、低保户家庭、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或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自己无力独自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切实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

8、完善无障碍改造。完成163户贫困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重点对无障碍设施有需求意愿、居住环境具备改造条件、生活贫困无经济能力的持证残疾人进行居住环境改造。改造内容:出入口改造、户门改造、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增强其生活自理能力。

9、开展文体惠残。充分发挥残疾人服务阵地作用,建成适合残疾人的阅览室、健身房、文体室;为380名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展“三送服务”,即送器材、送方法、送服务,开展康复体育进村社进家庭活动,多途径为残疾人提供文化产品,利用各种残疾人节日、重大节庆等,组织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

10、推进维权服务。推动各级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开播扶残助残公益广告,开辟专栏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坚持利用重大残疾人节日契机举办大型活动,深入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组织现场配送药品器具、募捐、义诊、咨询服务等活动,走访慰问残疾人托养中心、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协调各级司法部门,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援助,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加快自身建设步伐,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加强组织建设。利用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契机,选好配强村(社区)残协委员。加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力度,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以正在实施的民生项目为重点,加大“量服”业务、康复救助、辅具适配、扶贫解困等业务培训,加强党纪条规、法律政策培训,讲清目标要求、政策措施、方法流程,切实提高残联干部的业务素质。持续推进示范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支持和改进各专门协会正常活动,推进志愿助残常态化。加大助残社会志愿组织培养,倡导助残扶残新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2、加强作风建设。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继续深化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严格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工作纪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简单应付的现象,真正养成情况准、底子清、责任明、作风正、工作实的良好风气。加大正风肃纪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促进干部树牢廉洁自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做到“知敬畏,守规矩”,令行禁止。

3、加强制度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好“量服”四大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残疾人工作机制体制,推动“精准量服”长效化、常态化。协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残疾人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4、加强职能建设。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广大残疾人宣传政策法规、协调解决困难、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依法按程序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力争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中,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人工作者的比例。

全县残疾人工作取得重大实效,广大群众十分满意。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残联收入合计1545.1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508.15万元,占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2万元,占2%

2016年县残联支出合计154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1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45.1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3.17万元,增长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2.07万元,增长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36万元,占97%;医疗卫生支出4.02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7.77万元,占1%;其它用于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37.02万元,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16年决算数为1496.36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21005(项):2016年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01(项):2016年决算数为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其它支出(类)229(款)2296006(项):2016年决算数为3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5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县残联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范围,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残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2万元。

九、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档案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及开展综合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残疾人联合会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