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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相关表格
发布时间: 2017-10-20

四川省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承担省、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我局紧紧围绕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个加快”和干好“十件大事”战略部署,坚持 “人才优先、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以“创优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对上争取资金的任务,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1. 立足民生为本,就业创业举措推陈出新。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作为目标来抓好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368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4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5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103%、105%失业率控制在3.92%。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8万余人。

      2. 立足扩大保障,社保经办保持优质高效。我局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基调,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强化基金征缴为抓手,以确保发放为重点,全面落实省、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强化管理,务实执行,各项社保工作顺利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在职人数3106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867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7.3%;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664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3%;工伤保险征缴基金241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291万元;失业保险征缴基金66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3.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基金9994万元、职业年金1058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3494万元。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4人;核实发放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68人;办理资格认证12万余人;清理死亡人员待遇停发292人,处理死亡丧葬292人。

      3.立足创新驱动,人事人才工作得到有力提升。按照构建和谐人事、建设人才高地、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目标,围绕服务人才、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全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切实为实现“两个加快”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4. 立足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扎实有效。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用工和谐稳定为目的,以推进劳动人事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提升仲裁效能为重点,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健全调解执法机构,及时疏导和化解了各类劳资矛盾。

      5. 立足队伍优化,作风效能建设显著提升。我局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筑强人社堡垒,积极争创一流业绩。

      二、部门概况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为社保局、就业局、劳动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4个,为医保局、人才中心、居保中心、劳动争议仲裁院、云溪社保中心、黑坪社保中心、柏梓社保中心、黄甸社保中心、金孔社保中心、两河社保中心、八角社保中心、富驿社保中心、玉龙社保中心、经开区社保中心。

      、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合计19,41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11.30万元,占100%。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合计19,13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5.90万元,占99.84%;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0.1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411.3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9,135.90万元。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7562.20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849.1万元,增长10.53%;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7446.8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689.04万元,增长9.6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89.04万元,增长3.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5.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9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4.70万元,占69.67%;医疗卫生支出4,751.64万元,占26.20%;农林水支出590.04万元,占3.25%;住房保障支出131.42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16年决算数为6.21万元; 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1.3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8万元。均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010.23万元,完成预算86.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了开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2016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9.42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 2016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40.5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6年决算数为400.24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9,282.99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16年决算数为13.42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09.72万元,完成预算95.15%。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055.20万元,完成预算100%。死亡抚恤2016年决算数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7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45.30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决算数为4,674.18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保障疾病应急救助2016年决算数为3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2016年决算数为1,000.00万元,完成预算9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中的医疗保险费用暂未支付,将在2017年度继续支付。

     5.农林水支出: 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59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13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35.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2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9.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7万元,下降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6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万元,占8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19.4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1460人,共计支出5.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万元,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64万元,比2015年的401.81万元相比增加177.83万元,增长44.2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有公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下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就业管理事务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信息化建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是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就业补助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0. 城乡社区类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下的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支出。

     11. 农林水类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