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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房产管理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10-30

四川省盐亭县房产管理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为房地产权利人提供房管及确权发证服务;城市国有房屋管理;

2、房地产交易监理并确认交易;

3、房地产产籍档案整理保管;

4、城市保障房(公租房)和租赁管理;

5、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及开工初审;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81852万户

2、完成全县36个镇约17.4万余户(含集体经济组织房屋)农房的测绘,测绘面积达1959万余平米;目前已完成林山乡、巨龙镇、富驿镇、黄甸镇、玉龙镇等23乡镇共163296户的资料登记上机录入;已颁证154990余户。

3、严格保障房的准入,今年共入住的保障性住房500户,在入住过程中做到严格审查资料、严格入住手续,对弄虚作假的坚决不予签订合同,不发放《租赁证》;对入住保障性住房住户按市上统一要求实行“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协调各申请户入住,使保障房发挥最切实的作用;积极解决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安排农民工80户入住;进一步加强了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对所有入住保障房的住户发放《盐亭县保障性住房租赁证》,一户一证;对欠租、空置的保障房进行全面权利,进一步保障房屋利用最大化;对石家湾、凤池街、北街的危旧公房进行维修加固工程,进一步保障了入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审核发放租赁补贴申请户350户。

420161-12月共完成各类房屋登记3788,总面积90.87万余。其中初始登记660,面积33.7万余;转移登记1616,面积17.6万余(其中:商品房转移1129件,面积11.5万余,拆迁还房117件,面积1.1;二手房交易625件,面积6.41;变更登记765,面积8.57万余;抵押登记746,面积31万余,注销抵押登记971;法院查封160,法院解封20件。

520161-12月,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件,面积约5.24万平方米,预售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约1.2亿元。县城共有物业管理企业13家,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38个,管理面积100万平方米左右,成立业主委员会12个。

620161-12月,共回复信访投诉件23余件。

二、部门概况

由于2016930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成立,将县房产管理所承担的办理房地产登记职责划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从县房产管理所划转7名事业编制到不动产中心,实际到不动产的只有5人。

由于2016年盐亭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改制,将10名在编在岗人员划转到县房产管理所,其中一人后划转到城管,实际到房管所的只有9

2房管所内设4  个职能股室,下辖   1个预算单位。

3、人员情况,在职职工26人;事业人员26名;其中:建设工程盐亭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改制调入9人。聘用人员7名;退休人员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盐亭县房管所本年收入合计8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6万元,占100%

2016年盐亭县房管所本年支出合计8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万元,占28%;项目支出623万元,占7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盐亭县房产管理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64.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万元,增长0.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盐亭县房管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万元,增长0.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盐亭县房管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715.77万元,占82.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3万元,占3.73%;医疗卫生支出6.53万元,占0.76%;住房保障支出110.07万元,占1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土地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4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3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6.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盐亭县房管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6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0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房管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0.078万元,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8万元,下降0.8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接待范围、标准,积极实行公车改革,大幅减少公务用车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公共租赁住房、农房颁证项目以及业务开展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53人,共计支出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内房地产市场监测、市内物业管理暨维修资金管理、市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户颁证等开支0.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盐亭县房管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房管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6万元,比2015年增加24.26万元,增加61.3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盐亭县房管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房管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盐财绩〔20172号文件要求,我所进行了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等级为优;存在的问题: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完善的方面;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房管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