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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9-27
 

为扎实推进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助力盐亭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加快建设嫘祖文化圣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四川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密切联系群众,立足基层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需求导向,务求实效

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依据政府权责清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各行业各单位特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试点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注重规范引领,标准先行

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编制适用性广、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确保试点工作少走弯路、早见实效。

 (三)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合力

加强行业、单位的资源和力量整合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模式,实施统筹协调、系统管理,形成合力,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按时保质、高水平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前提下超前谋划努力形成试点单位各有侧重、亮点突出的工作局面,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巩固和提升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总体目标

“四个实效、五化标准、一个样板”为标尺推进试点工作,检验试点成果,放大试点成效。

(一)促进“四个实效”

一是促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二是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三是促进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四是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行政机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制定“五化标准”

一是公开事项标准化。依据行政行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等,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细化,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公开流程规范化。全面梳理和优化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三是公开服务便捷化。丰富政务公开的平台载体,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四是公开工作制度化。严格落实审议、操作、管理、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使政务公开常态化、长效化。五是公开平台一体化。规范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实现“数据同源,一次发布,处处呈现”,达到后端一次信息发布,政府网站、微信、微网等公开平台多处呈现。

(三)打造“盐亭样板”

一是开展好“五个一”试点工程。确定“一个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个乡镇、一个部门、一个社区、一个村”作为我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样板单位,打出示范样板,为我县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二是用好国家试点招牌,打出“盐亭样板”。构建形成有地方特色、有区域影响、有示范意义的优质政务环境、高效营商环境、便民服务环境。

 四、试点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关于征地补偿的相关法规政策;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主要内容;报批请示文件、一书四方案,主要包括报批请示文件,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建设用地批复,主要包括省人民政府关于盐亭县建设用地的批复;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主要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听证告知书;征地补偿结果;与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等内容。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关于拆迁安置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拆迁安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摸底排查情况,登记核实情况,签订协议,公开公示情况,定期抽查情况;拆迁征收计划,主要包括拆迁征收决定,征收方案,安置结果;拆迁征收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及征收人员、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及标准,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房地产评价机构的委托合同、整体评估报告),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征收项目阶段的办理时限和救济途径,征收项目范围内停止办理的相关业务(房产交易、租赁、水、电、气、电话、电视等);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等内容。

责任单位:县规建局

(三)保障性住房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年度建设计划,年底完成情况,建设实施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保障性住房分配,主要包括申请流程,已申请保障房对象名册,待分配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还保障房情况;信息保障房的管理,主要包括保障房管理机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房屋维修申请,房屋维修结果;财务信息,主要包括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与保障性住房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等内容。

责任单位:县规建局。

(四)农村危房改造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危房改造计划,主要包括省、市下达的危房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年度改造任务资金总规模,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任务分配原则和依据,任务指标及资金分解方案;危房改造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拟纳入政策改造对象情况(危房改造人员基本情况、贫困身份证明 ;原住房情况信息;村级公示评议情况;应享受补助金额),改造后房屋信息情况(改造户竣工验收资料,改造后房屋照片),补助金拨付情况;财务信息,主要包括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等内容。

责任单位:县规建局。

 (五)扶贫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的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动态,主要包括县委、政府,县级单位、部门,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工作简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名单;精准帮扶,包括项目安排精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负责人,资金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精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结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措施到户精准,资金项目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情况;因村派人精准,“六个一”驻村帮扶情况;精准退出,主要包括贫困村、贫困户退出规划,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情况,当年退出贫困村和贫困户名单

责任单位:县脱贫办。

 (六)救灾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关于救灾资金、物资、捐赠等救灾政策;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出入库管理、物资回收、物资下拨、物资发放、物资管理、仓库地址、库存物资;救灾资金,主要包括资金收入、资金支出、资金审批、资金发放、购买记录、资金下拨、支出明细;灾后重建,主要包括重建户家庭情况、重建进度、验收情况、资金发放情况;冬令春荒,主要包括需求上报情况、物资下拨、资金下拨和使用绩效;申请条件、救助程序;与救灾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等内容。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七)市政服务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关于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城区绿化美化亮化相关事项,主要包括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规划、建筑立面改造规划以及路灯设施亮灯率、完好率、事故和故障处置及时率等;环境卫生、主次干道管理及维护等事项,主要包括清扫、收运、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相关情况(单位名称、作业范围、开竣工时间、运营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等),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设施(填埋场、焚烧厂)运行情况(生活垃圾清运量、跨界清运量、填埋场和焚烧厂处置量、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密闭运输率等)、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清扫保洁作业覆盖率,问题整改率,城市道路桥梁完好率,城市道路桥梁大中修计划,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检测情况,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等;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等情况,主要包括纠正劝导占道流动商贩、纠正劝导越门占道经营、拆除违法广告和招牌、整治招牌和卖场立面等情况,城市管理网格化相关情况及责任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开竣工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市政设施建设规划等;瓶装燃气、管道燃气服务企业名单,瓶装燃气供应站、管道燃气营业网点名单、管道燃气价格收费标准,CNG加气站、LNG加油站名单,供水厂出水水质,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等;与市政服务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八)公共资源交易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性文件;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机构设置;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办事指南、收费事项及标准;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等监督投诉电话;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公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行为规范及信用信息。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九)义务教育

公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区域内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特色、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联系电话等学校基本情况,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学校教师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知名教师简介等师资总体情况,校园建设规划、建设进度;招生政策,主要包括入学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程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录取结果;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事项有关的办理条件、程序等政策咨询及办理,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注册、异动、毕业、学历认证等),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咨询及办理;学生管理,主要包括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候选人名单、表彰名单;中小学教科书选用,主要包括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结果,中小学教科书辅导教材选用结果;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政策、资金、标准;学生资助,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政策咨询等资助政策,资助程序,资助结果;教师管理,主要包括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条件、程序、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政策咨询,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条件、需提供的材料、时间等方面的咨询,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及评审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公共服务事项信息,主要包括民办学校(机构)事项备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换)发及年检;义务教育民生工程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育工作活动、大事记等;财务信息,主要包括各类收费标准,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与义务教育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等方面。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五、工作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五公开”全流程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围绕具体事项逐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标准化指引,并实行动态调整。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行政全过程,推动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汇总编制试点事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根据操作实效和公众需求,实行动态调整。

(四)建立政务公开机制

全面梳理审议、操作、管理、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使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盐亭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将政府网站打造为标准化规范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二是依托互联网平台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开通“盐亭政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传递政府声音、提供政务服务咨询、倾听社情民意、关注社会热点、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综合利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公示栏、政务公开查询点实体平台,方便群众查询或获取政务信息。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保障公众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六、进度安排(2017年9月-2018年10月)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9月底前)

根据《四川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盐亭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2018年3月底)

1.梳理公开目录。(2017年11月底前)各牵头单位围绕试点范围,2017年11月底前编制形成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开栏等渠道和场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2.优化工作机制。(20181月底前)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2018年1月底前建立公开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动态更新机制、监督管理等机制,推动信息发布与解读、回应的有序衔接。

3.建立标准体系。(20181月底前)托修改完善的公开基本目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的要件,制定公开标准,形成目标明确、规范有效、结构完整、协调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作动态调整,实现对基层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管理。

4.做好“盐亭样板”。(2018年3月底前)确定“五个一”试点工程示范样板单位,对打造进度实行定期检查,总结推广其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先进典型单位,促进试点工作上水平、创特色。

5.开展中期评估。(2018年3月底前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进度。召开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举措,研究确定试点事项扩面方案,推动试点工作在面上拓展、在质上提升。

)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3-2018年8月)

2018年7月底前,试点范围内各牵头单位根据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在此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形成我试点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协调部门分工,督促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应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标准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试点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试点相关工作,确保人员配备落到实处;同时县财政局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标准制定、监督评估等方面工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根据实施方案,认领任务,落实责任,本着符合实际、方便简捷、科学严谨、易于操作的原则,起草、试验、修改标准内容,组织标准实施,确保标准体系全覆盖及高效运行。

 (四)营造浓厚氛围。在县政府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我县试点工作情况,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及时了解试点工作动态,监督试点工作进展,共享试点工作成效。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试点工作动态,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严格督查考核。政务公开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指导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将试点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年终绩效考评。县目督办要加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督查,并定期通报各相关部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缓慢或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程序追责问责。